一、换发护照: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在因公护照到期前六个月,应联系派出单位提出换照申请,并向自治区外事办出具情况说明,再由自治区外事办致函我驻外使领馆为其申请换发新护照。
二、换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港澳中资机构常驻工作人员在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或签注)到期前,由派出单位向自治区外事办出具请示件,再凭批件、单位说明及香港中联办或澳门中联办出具的证明,到驻港公署或驻澳公署办理新证。
发布时间:2025-10-16 15:3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