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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4-29 14:3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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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会,党组书记、主任庞辉主持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围绕自治区外事办和外事系统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与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我们党领导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和重大理论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学习,并在外事工作中自觉践行。


会议强调,要在“两个大局”交织激荡中把握民族工作的“外事分量”,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之大者”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外事领域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敏感性。要以“显微镜”和“放大镜”检视外事工作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外事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上下大力气。要推动外事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从“有形”到“有感有效”,以更精准的定位、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深植根于北疆外事工作的沃土,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外事智慧和外事力量。

自治区外事办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3名办领导和1名处级干部进行现场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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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6-04-29 14:3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4月17日,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6年第4次集体学习会,党组书记、主任庞辉主持会议。

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围绕自治区外事办和外事系统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与行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将我们党领导民族工作的宝贵经验和重大理论成果上升为国家意志,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学习,并在外事工作中自觉践行。


会议强调,要在“两个大局”交织激荡中把握民族工作的“外事分量”,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之大者”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外事领域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敏感性。要以“显微镜”和“放大镜”检视外事工作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外事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上下大力气。要推动外事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从“有形”到“有感有效”,以更精准的定位、更务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深深植根于北疆外事工作的沃土,为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外事智慧和外事力量。

自治区外事办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3名办领导和1名处级干部进行现场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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