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作为亚太地区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便利化工具,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国免签、快速通关,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降低商务出行成本的核心利器。
为助力我区企业深度参与亚太经济合作,便利商务人员高效往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现将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政策、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完整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指南申办。
一、APEC商务旅行卡介绍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简称ABTC)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区域内商务人员自由流动推出的便利化举措。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可免办签证多次入境已批准的APEC经济体,并享受各经济体主要机场快速通关礼遇。
(二)覆盖经济体范围
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已全部加入商务旅行卡计划,具体分类如下:
1.免签入境16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可凭卡免签入境,卡背面标注对应英文缩写):澳大利亚、文莱、智利、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越南。
2.通关便利2个过渡成员: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免签申请,但持卡人可在两国主要机场享受出入境快速通道服务,仍需提前办理对应商务签证。
3.互不适用说明: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不可凭卡出入上述地区。
(三)各经济体单次最长停留时长
持卡人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依据各经济体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三档:
单次停留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单次停留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单次停留180天:墨西哥
注:若旅行卡剩余有效期短于对应经济体停留时长,需在卡片有效期届满前离境。
二、核心优势
1.五年有效期,免除反复办签。一次申请获批后,5年有效期内可无限次往返已批准经济体,无需逐国办理商务签证,省去材料准备、预约面签、等待审批的时间与流程成本,临时商务洽谈、紧急项目对接可随时出发。
2.专属快速通道,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各经济体主要国际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持卡人可享受优先通关礼遇,大幅缩短出入境排队等候时间,避免因通关延误影响重要商务行程。
3.降本增效,减轻企业跨境负担。单次多国商务签证费用累计高昂,APEC商务旅行卡一次缴费、五年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签证办理成本;同时减少办签环节的人力投入,让企业将资源聚焦于业务拓展。
4.官方商务身份加持,提升跨境洽谈信任度。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区域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凭证,体现企业正规经营资质与跨境业务实力,有助于提升商务洽谈中的信任度与通行便利度。
三、申办范围与资质条件
(一)申办企业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注册登记、资信良好、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含加工制造、货物贸易、金融、网络科技、物流、旅游、法律、会计等各类行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所属企业。
(二)申办企业资质标准
1.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企业员工5人以上。
2.企业上年度须完成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可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旅游类),可提供与APEC经济体的业务往来证明(包括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往APEC经济体商务签证记录等)申请专项审核。
4.企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自治区直属企业及以下“白名单”企业可直接通过外交部官网提交材料,由自治区外办审核后申请办理APEC卡,无需盟市外办提前审核: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自治区百强、纳税百强企业;境内各板块上市企业与境外上市本土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境外投资重点企业,以及过往规范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无卡片出借及冒用违规记录的存量优质企业等。
(三)申办人员条件
1.为申办企业正式员工,入职满6个月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属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商务人员或技术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建议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年,空白签证页充足。
3.无刑事犯罪记录,无APEC经济体拒签、遣返记录。
4.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四)不予适用范围
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工作假期人员、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非商务出行人员。
四、申办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正式公函。公函需包含:企业所属行业、员工人数、上年度纳税情况、上年度贸易/经营情况、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详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无拒签记录说明、申办理由及人员名单。
2.申办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护照号码、从事行业、职务)。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有效期建议1年以上,空白页充足)。
5.申办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特殊情况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记录时间需覆盖申请人出生日期至开具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报关单;非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外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10.首次申办或管理规则调整的企业,需提交本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及领用流程》。
(二)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所属盟市外办审核,可发送至所属盟市外办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APEC卡申办"。
(三)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要求)
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需登录外交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核心电子材料规格要求:
1.证件照: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建议宽550像素、高750像素,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2.签名照:纯白色背景、黑色加粗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建议宽550像素、高280像素,无边框、居中,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3.护照资料页扫描件:建议宽750像素、高550像素,无边框。
4.其余所有纸质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五、办理流程与系统操作
(一)线上系统注册与登录
申办全程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系统办理,系统地址: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
1.账号注册: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系统登录页二维码,授权后填写企业信息、设置账号密码完成注册。
2.登录方式:支持企业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经办人账号登录三种方式。
3.经办人管理:企业主账号可在账户设置中新增、编辑经办人账号,分配申办操作权限。
4.进度通知:申请状态更新、经济体审批通过等信息将通过系统消息中心及注册邮箱同步推送。
(二)完整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属地外办初审→自治区外办复审→企业缴费→外交部终审→各经济体逐一签批→制卡发卡的多级审批流程:
1.企业准备材料提交到所属盟市外办。
2.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录外交部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
3.自治区外办线上审核后报送外交部领事司终审。
4.外交部将申请提交全部APEC经济体逐一进行入境审批。
5.全部经济体审批通过后,由外交部统一制卡,由各盟市外办通知企业领取或邮寄送达。
特殊业务:系统同时支持提前制卡(部分经济体审核后)、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等业务,企业可根据需求在系统内对应模块提交申请。
(三)办理周期与收费标准
1.办理周期:因各经济体审批进度不同,整体办理周期通常为3-6个月,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申办。
2.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均为720元/卡,由外交部统一收取;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不收取任何费用。
3.缴费方式:申请单进入"待缴费"状态后,企业在外交部系统内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提交。
六、卡片核验与使用管理须知
(一)卡片核验要点
1.全部经济体批复完成的卡片,背面应有17个经济体英文缩写(含中国CHN);如缩写数量不足17个,分为两种情形:申请提前制卡(剩余未批复经济体仍在审批中)或经济体拒签(被拒签的经济体无法凭卡入境)。
2.未在卡背面标注缩写的经济体,对应签证未生效,不可持APEC卡前往该经济体进行商务访问。
(二)使用规范
1.旅行卡必须与申办时绑定的有效护照同时使用,二者缺一不可。
2.旅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违者将被取消用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旅行卡仅适用于商务目的出行,不得用于旅游、探亲、访友、就医等非商务活动。
(三)签证覆盖风险提示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实行"单一有效签证"规则:如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行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入境签证并获批,后发的短期签证将自动覆盖有效期5年的APEC卡签证,导致旅行卡对该经济体失效。请勿在旅行卡有效期内重复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同类签证。
(四)护照绑定与变更要求
旅行卡与申办所用护照为绑定关系,护照信息变更将导致卡片无法使用:
1.制卡完成前,如发生护照损毁、丢失、换发等情况,需立即联系自治区外办申请变更护照信息。
2.制卡完成后换发新护照的,需出具公函说明情况,退回旧卡并申请换发新卡。
(五)企业管理责任
1.国有企业旅行卡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民营企业由企业制定管理细则并报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
2.持卡人离职或身份变动的,原单位须立即收回旅行卡并报送自治区外办办理注销。
3.自治区外办将不定期抽查企业用卡情况,出现以下情形将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企业申办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卡片遗失、损毁、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持卡人出访滞留不归,企业知情不报或拖延不报;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等违法活动。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提交申请后急需前往某经济体怎么办?如目标经济体已批准旅行卡申请,可向外交部申请提前制卡,待剩余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再申请换卡补足,但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如目标经济体尚未获批,可自行前往驻华使领馆申办短期商务签证。
2.旅行卡丢失或损毁了怎么办?持卡人应立即向所属企业报告,企业及时向自治区外办报备注销遗失卡片,并提交补发申请,按标准缴纳补卡费用后重新制卡。
3.旅行卡到期后如何续办?旅行卡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企业可提交续办申请,材料与流程和首次申办一致。
4.中介、旅行社可以代办APEC卡吗?不可以。APEC商务旅行卡仅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任何中介、旅行社均无代办资质,请勿轻信第三方代办机构,避免财产损失。
5.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申办吗?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暂不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
6.如何查询审批进度?企业可登录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在"用户中心-我的申请单"中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与经济体审批状态。
7.持APEC卡可以去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吗?不可以。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前往上述地区仍需按规定办理对应通行证件。
八、咨询与办理渠道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0142(EMS邮寄)
咨询电话:0471-4865694
官方网站:http://www.nmgfao.gov.cn/(服务大厅-APEC卡栏目)
电子邮箱:wsb_apec@163.com
2. 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吴雪芳
电话:0471-4808607
邮箱:huwsbcgk@163.com
3. 包头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苏宇芬
电话:0472-6668288
邮箱:sarahmao@126.com
4. 乌海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安佳琪
电话:0473-8991525
邮箱:whswwsb@163.com
5. 赤峰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杨松桥
电话:0476-8356227
邮箱:cfwsb20160508@163.com
6. 通辽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敏
电话:15947355830
邮箱:tlzfwb@163.com
7.鄂尔多斯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段俐宏
电话:13754075969
邮箱:ordosfao@126.com
8.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刘宇峰
电话:0470-8115855
邮箱:hlbewsb_apec@163.com
9.巴彦淖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温博
电话:0478-8655757 ,15148878888
邮箱:15148878888@163.com
10.乌兰察布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任建新
电话:15374744815
邮箱:wlcbswsb@163.com
11.兴安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劳新
电话:0482-5586957
邮箱:xamwsb_apec@163.com
12.锡林郭勒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乌音嘎
电话:15647995136
邮箱:xmwsb2019@163.com
13.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雅如
电话:0483-8332817
邮箱:als_wsk@163.com
14.二连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敖日好代
电话:17547775746
邮箱:elhtwsb@sina.com
15.满洲里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孙瀛
电话:0470-8834991
邮箱:mzlswbzbzx@163.com
发布时间:2026-07-14 16:5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作为亚太地区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便利化工具,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国免签、快速通关,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降低商务出行成本的核心利器。
为助力我区企业深度参与亚太经济合作,便利商务人员高效往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现将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政策、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完整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指南申办。
一、APEC商务旅行卡介绍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简称ABTC)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区域内商务人员自由流动推出的便利化举措。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可免办签证多次入境已批准的APEC经济体,并享受各经济体主要机场快速通关礼遇。
(二)覆盖经济体范围
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已全部加入商务旅行卡计划,具体分类如下:
1.免签入境16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可凭卡免签入境,卡背面标注对应英文缩写):澳大利亚、文莱、智利、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越南。
2.通关便利2个过渡成员: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免签申请,但持卡人可在两国主要机场享受出入境快速通道服务,仍需提前办理对应商务签证。
3.互不适用说明: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不可凭卡出入上述地区。
(三)各经济体单次最长停留时长
持卡人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依据各经济体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三档:
单次停留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单次停留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单次停留180天:墨西哥
注:若旅行卡剩余有效期短于对应经济体停留时长,需在卡片有效期届满前离境。
二、核心优势
1.五年有效期,免除反复办签。一次申请获批后,5年有效期内可无限次往返已批准经济体,无需逐国办理商务签证,省去材料准备、预约面签、等待审批的时间与流程成本,临时商务洽谈、紧急项目对接可随时出发。
2.专属快速通道,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各经济体主要国际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持卡人可享受优先通关礼遇,大幅缩短出入境排队等候时间,避免因通关延误影响重要商务行程。
3.降本增效,减轻企业跨境负担。单次多国商务签证费用累计高昂,APEC商务旅行卡一次缴费、五年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签证办理成本;同时减少办签环节的人力投入,让企业将资源聚焦于业务拓展。
4.官方商务身份加持,提升跨境洽谈信任度。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区域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凭证,体现企业正规经营资质与跨境业务实力,有助于提升商务洽谈中的信任度与通行便利度。
三、申办范围与资质条件
(一)申办企业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注册登记、资信良好、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含加工制造、货物贸易、金融、网络科技、物流、旅游、法律、会计等各类行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所属企业。
(二)申办企业资质标准
1.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企业员工5人以上。
2.企业上年度须完成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可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旅游类),可提供与APEC经济体的业务往来证明(包括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往APEC经济体商务签证记录等)申请专项审核。
4.企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自治区直属企业及以下“白名单”企业可直接通过外交部官网提交材料,由自治区外办审核后申请办理APEC卡,无需盟市外办提前审核: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自治区百强、纳税百强企业;境内各板块上市企业与境外上市本土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境外投资重点企业,以及过往规范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无卡片出借及冒用违规记录的存量优质企业等。
(三)申办人员条件
1.为申办企业正式员工,入职满6个月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属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商务人员或技术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建议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年,空白签证页充足。
3.无刑事犯罪记录,无APEC经济体拒签、遣返记录。
4.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四)不予适用范围
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工作假期人员、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非商务出行人员。
四、申办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正式公函。公函需包含:企业所属行业、员工人数、上年度纳税情况、上年度贸易/经营情况、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详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无拒签记录说明、申办理由及人员名单。
2.申办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护照号码、从事行业、职务)。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有效期建议1年以上,空白页充足)。
5.申办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特殊情况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记录时间需覆盖申请人出生日期至开具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报关单;非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外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10.首次申办或管理规则调整的企业,需提交本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及领用流程》。
(二)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所属盟市外办审核,可发送至所属盟市外办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APEC卡申办"。
(三)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要求)
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需登录外交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核心电子材料规格要求:
1.证件照: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建议宽550像素、高750像素,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2.签名照:纯白色背景、黑色加粗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建议宽550像素、高280像素,无边框、居中,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3.护照资料页扫描件:建议宽750像素、高550像素,无边框。
4.其余所有纸质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五、办理流程与系统操作
(一)线上系统注册与登录
申办全程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系统办理,系统地址: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
1.账号注册: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系统登录页二维码,授权后填写企业信息、设置账号密码完成注册。
2.登录方式:支持企业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经办人账号登录三种方式。
3.经办人管理:企业主账号可在账户设置中新增、编辑经办人账号,分配申办操作权限。
4.进度通知:申请状态更新、经济体审批通过等信息将通过系统消息中心及注册邮箱同步推送。
(二)完整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属地外办初审→自治区外办复审→企业缴费→外交部终审→各经济体逐一签批→制卡发卡的多级审批流程:
1.企业准备材料提交到所属盟市外办。
2.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录外交部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
3.自治区外办线上审核后报送外交部领事司终审。
4.外交部将申请提交全部APEC经济体逐一进行入境审批。
5.全部经济体审批通过后,由外交部统一制卡,由各盟市外办通知企业领取或邮寄送达。
特殊业务:系统同时支持提前制卡(部分经济体审核后)、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等业务,企业可根据需求在系统内对应模块提交申请。
(三)办理周期与收费标准
1.办理周期:因各经济体审批进度不同,整体办理周期通常为3-6个月,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申办。
2.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均为720元/卡,由外交部统一收取;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不收取任何费用。
3.缴费方式:申请单进入"待缴费"状态后,企业在外交部系统内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提交。
六、卡片核验与使用管理须知
(一)卡片核验要点
1.全部经济体批复完成的卡片,背面应有17个经济体英文缩写(含中国CHN);如缩写数量不足17个,分为两种情形:申请提前制卡(剩余未批复经济体仍在审批中)或经济体拒签(被拒签的经济体无法凭卡入境)。
2.未在卡背面标注缩写的经济体,对应签证未生效,不可持APEC卡前往该经济体进行商务访问。
(二)使用规范
1.旅行卡必须与申办时绑定的有效护照同时使用,二者缺一不可。
2.旅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违者将被取消用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旅行卡仅适用于商务目的出行,不得用于旅游、探亲、访友、就医等非商务活动。
(三)签证覆盖风险提示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实行"单一有效签证"规则:如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行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入境签证并获批,后发的短期签证将自动覆盖有效期5年的APEC卡签证,导致旅行卡对该经济体失效。请勿在旅行卡有效期内重复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同类签证。
(四)护照绑定与变更要求
旅行卡与申办所用护照为绑定关系,护照信息变更将导致卡片无法使用:
1.制卡完成前,如发生护照损毁、丢失、换发等情况,需立即联系自治区外办申请变更护照信息。
2.制卡完成后换发新护照的,需出具公函说明情况,退回旧卡并申请换发新卡。
(五)企业管理责任
1.国有企业旅行卡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民营企业由企业制定管理细则并报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
2.持卡人离职或身份变动的,原单位须立即收回旅行卡并报送自治区外办办理注销。
3.自治区外办将不定期抽查企业用卡情况,出现以下情形将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企业申办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卡片遗失、损毁、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持卡人出访滞留不归,企业知情不报或拖延不报;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等违法活动。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提交申请后急需前往某经济体怎么办?如目标经济体已批准旅行卡申请,可向外交部申请提前制卡,待剩余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再申请换卡补足,但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如目标经济体尚未获批,可自行前往驻华使领馆申办短期商务签证。
2.旅行卡丢失或损毁了怎么办?持卡人应立即向所属企业报告,企业及时向自治区外办报备注销遗失卡片,并提交补发申请,按标准缴纳补卡费用后重新制卡。
3.旅行卡到期后如何续办?旅行卡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企业可提交续办申请,材料与流程和首次申办一致。
4.中介、旅行社可以代办APEC卡吗?不可以。APEC商务旅行卡仅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任何中介、旅行社均无代办资质,请勿轻信第三方代办机构,避免财产损失。
5.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申办吗?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暂不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
6.如何查询审批进度?企业可登录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在"用户中心-我的申请单"中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与经济体审批状态。
7.持APEC卡可以去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吗?不可以。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前往上述地区仍需按规定办理对应通行证件。
八、咨询与办理渠道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0142(EMS邮寄)
咨询电话:0471-4865694
官方网站:http://www.nmgfao.gov.cn/(服务大厅-APEC卡栏目)
电子邮箱:wsb_apec@163.com
2. 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吴雪芳
电话:0471-4808607
邮箱:huwsbcgk@163.com
3. 包头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苏宇芬
电话:0472-6668288
邮箱:sarahmao@126.com
4. 乌海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安佳琪
电话:0473-8991525
邮箱:whswwsb@163.com
5. 赤峰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杨松桥
电话:0476-8356227
邮箱:cfwsb20160508@163.com
6. 通辽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敏
电话:15947355830
邮箱:tlzfwb@163.com
7.鄂尔多斯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段俐宏
电话:13754075969
邮箱:ordosfao@126.com
8.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刘宇峰
电话:0470-8115855
邮箱:hlbewsb_apec@163.com
9.巴彦淖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温博
电话:0478-8655757 ,15148878888
邮箱:15148878888@163.com
10.乌兰察布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任建新
电话:15374744815
邮箱:wlcbswsb@163.com
11.兴安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劳新
电话:0482-5586957
邮箱:xamwsb_apec@163.com
12.锡林郭勒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乌音嘎
电话:15647995136
邮箱:xmwsb2019@163.com
13.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雅如
电话:0483-8332817
邮箱:als_wsk@163.com
14.二连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敖日好代
电话:17547775746
邮箱:elhtwsb@sina.com
15.满洲里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孙瀛
电话:0470-8834991
邮箱:mzlswbz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