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微信公众号
    微信
  • 登录/注册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外事办公室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搜本站
内蒙古
  • 首页
  • 机构概况
  • 新闻中心
  • 党建工作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民间友好
  • 港澳事务
  •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APEC卡
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14 16:5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字号:[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作为亚太地区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便利化工具,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国免签、快速通关,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降低商务出行成本的核心利器。

为助力我区企业深度参与亚太经济合作,便利商务人员高效往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现将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政策、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完整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指南申办。

一、APEC商务旅行卡介绍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简称ABTC)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区域内商务人员自由流动推出的便利化举措。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可免办签证多次入境已批准的APEC经济体,并享受各经济体主要机场快速通关礼遇。

(二)覆盖经济体范围

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已全部加入商务旅行卡计划,具体分类如下:

1.免签入境16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可凭卡免签入境,卡背面标注对应英文缩写):澳大利亚、文莱、智利、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越南。

2.通关便利2个过渡成员: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免签申请,但持卡人可在两国主要机场享受出入境快速通道服务,仍需提前办理对应商务签证。

3.互不适用说明: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不可凭卡出入上述地区。

(三)各经济体单次最长停留时长

持卡人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依据各经济体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三档:

单次停留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单次停留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单次停留180天:墨西哥

注:若旅行卡剩余有效期短于对应经济体停留时长,需在卡片有效期届满前离境。

二、核心优势

1.五年有效期,免除反复办签。一次申请获批后,5年有效期内可无限次往返已批准经济体,无需逐国办理商务签证,省去材料准备、预约面签、等待审批的时间与流程成本,临时商务洽谈、紧急项目对接可随时出发。

2.专属快速通道,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各经济体主要国际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持卡人可享受优先通关礼遇,大幅缩短出入境排队等候时间,避免因通关延误影响重要商务行程。

3.降本增效,减轻企业跨境负担。单次多国商务签证费用累计高昂,APEC商务旅行卡一次缴费、五年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签证办理成本;同时减少办签环节的人力投入,让企业将资源聚焦于业务拓展。

4.官方商务身份加持,提升跨境洽谈信任度。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区域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凭证,体现企业正规经营资质与跨境业务实力,有助于提升商务洽谈中的信任度与通行便利度。

三、申办范围与资质条件

(一)申办企业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注册登记、资信良好、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含加工制造、货物贸易、金融、网络科技、物流、旅游、法律、会计等各类行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所属企业。

(二)申办企业资质标准

1.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企业员工5人以上。

2.企业上年度须完成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可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旅游类),可提供与APEC经济体的业务往来证明(包括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往APEC经济体商务签证记录等)申请专项审核。

4.企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自治区直属企业及以下“白名单”企业可直接通过外交部官网提交材料,由自治区外办审核后申请办理APEC卡,无需盟市外办提前审核: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自治区百强、纳税百强企业;境内各板块上市企业与境外上市本土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境外投资重点企业,以及过往规范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无卡片出借及冒用违规记录的存量优质企业等。

(三)申办人员条件

1.为申办企业正式员工,入职满6个月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属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商务人员或技术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建议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年,空白签证页充足。

3.无刑事犯罪记录,无APEC经济体拒签、遣返记录。

4.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四)不予适用范围

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工作假期人员、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非商务出行人员。

四、申办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正式公函。公函需包含:企业所属行业、员工人数、上年度纳税情况、上年度贸易/经营情况、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详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无拒签记录说明、申办理由及人员名单。

2.申办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护照号码、从事行业、职务)。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有效期建议1年以上,空白页充足)。

5.申办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特殊情况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记录时间需覆盖申请人出生日期至开具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报关单;非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外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10.首次申办或管理规则调整的企业,需提交本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及领用流程》。

(二)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所属盟市外办审核,可发送至所属盟市外办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APEC卡申办"。

(三)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要求)

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需登录外交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核心电子材料规格要求:

1.证件照: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建议宽550像素、高750像素,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2.签名照:纯白色背景、黑色加粗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建议宽550像素、高280像素,无边框、居中,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3.护照资料页扫描件:建议宽750像素、高550像素,无边框。

4.其余所有纸质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五、办理流程与系统操作

(一)线上系统注册与登录

申办全程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系统办理,系统地址: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

1.账号注册: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系统登录页二维码,授权后填写企业信息、设置账号密码完成注册。

2.登录方式:支持企业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经办人账号登录三种方式。

3.经办人管理:企业主账号可在账户设置中新增、编辑经办人账号,分配申办操作权限。

4.进度通知:申请状态更新、经济体审批通过等信息将通过系统消息中心及注册邮箱同步推送。

(二)完整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属地外办初审→自治区外办复审→企业缴费→外交部终审→各经济体逐一签批→制卡发卡的多级审批流程:

1.企业准备材料提交到所属盟市外办。

2.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录外交部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

3.自治区外办线上审核后报送外交部领事司终审。

4.外交部将申请提交全部APEC经济体逐一进行入境审批。

5.全部经济体审批通过后,由外交部统一制卡,由各盟市外办通知企业领取或邮寄送达。

特殊业务:系统同时支持提前制卡(部分经济体审核后)、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等业务,企业可根据需求在系统内对应模块提交申请。

(三)办理周期与收费标准

1.办理周期:因各经济体审批进度不同,整体办理周期通常为3-6个月,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申办。

2.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均为720元/卡,由外交部统一收取;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不收取任何费用。

3.缴费方式:申请单进入"待缴费"状态后,企业在外交部系统内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提交。

六、卡片核验与使用管理须知

(一)卡片核验要点

1.全部经济体批复完成的卡片,背面应有17个经济体英文缩写(含中国CHN);如缩写数量不足17个,分为两种情形:申请提前制卡(剩余未批复经济体仍在审批中)或经济体拒签(被拒签的经济体无法凭卡入境)。

2.未在卡背面标注缩写的经济体,对应签证未生效,不可持APEC卡前往该经济体进行商务访问。

(二)使用规范

1.旅行卡必须与申办时绑定的有效护照同时使用,二者缺一不可。

2.旅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违者将被取消用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旅行卡仅适用于商务目的出行,不得用于旅游、探亲、访友、就医等非商务活动。

(三)签证覆盖风险提示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实行"单一有效签证"规则:如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行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入境签证并获批,后发的短期签证将自动覆盖有效期5年的APEC卡签证,导致旅行卡对该经济体失效。请勿在旅行卡有效期内重复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同类签证。

(四)护照绑定与变更要求

旅行卡与申办所用护照为绑定关系,护照信息变更将导致卡片无法使用:

1.制卡完成前,如发生护照损毁、丢失、换发等情况,需立即联系自治区外办申请变更护照信息。

2.制卡完成后换发新护照的,需出具公函说明情况,退回旧卡并申请换发新卡。

(五)企业管理责任

1.国有企业旅行卡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民营企业由企业制定管理细则并报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

2.持卡人离职或身份变动的,原单位须立即收回旅行卡并报送自治区外办办理注销。

3.自治区外办将不定期抽查企业用卡情况,出现以下情形将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企业申办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卡片遗失、损毁、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持卡人出访滞留不归,企业知情不报或拖延不报;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等违法活动。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提交申请后急需前往某经济体怎么办?如目标经济体已批准旅行卡申请,可向外交部申请提前制卡,待剩余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再申请换卡补足,但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如目标经济体尚未获批,可自行前往驻华使领馆申办短期商务签证。

2.旅行卡丢失或损毁了怎么办?持卡人应立即向所属企业报告,企业及时向自治区外办报备注销遗失卡片,并提交补发申请,按标准缴纳补卡费用后重新制卡。

3.旅行卡到期后如何续办?旅行卡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企业可提交续办申请,材料与流程和首次申办一致。

4.中介、旅行社可以代办APEC卡吗?不可以。APEC商务旅行卡仅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任何中介、旅行社均无代办资质,请勿轻信第三方代办机构,避免财产损失。

5.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申办吗?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暂不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

6.如何查询审批进度?企业可登录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在"用户中心-我的申请单"中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与经济体审批状态。

7.持APEC卡可以去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吗?不可以。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前往上述地区仍需按规定办理对应通行证件。

八、咨询与办理渠道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0142(EMS邮寄)

咨询电话:0471-4865694

官方网站:http://www.nmgfao.gov.cn/(服务大厅-APEC卡栏目)

电子邮箱:wsb_apec@163.com

2. 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吴雪芳

电话:0471-4808607

邮箱:huwsbcgk@163.com

3. 包头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苏宇芬

电话:0472-6668288

邮箱:sarahmao@126.com

4. 乌海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安佳琪

电话:0473-8991525

邮箱:whswwsb@163.com

5. 赤峰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杨松桥

电话:0476-8356227

邮箱:cfwsb20160508@163.com

6. 通辽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敏

电话:15947355830

邮箱:tlzfwb@163.com

7.鄂尔多斯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段俐宏

电话:13754075969

邮箱:ordosfao@126.com

8.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刘宇峰

电话:0470-8115855

邮箱:hlbewsb_apec@163.com

9.巴彦淖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温博

电话:0478-8655757 ,15148878888

邮箱:15148878888@163.com

10.乌兰察布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任建新

电话:15374744815

邮箱:wlcbswsb@163.com

11.兴安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劳新

电话:0482-5586957

邮箱:xamwsb_apec@163.com

12.锡林郭勒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乌音嘎

电话:15647995136

邮箱:xmwsb2019@163.com

13.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雅如

电话:0483-8332817

邮箱:als_wsk@163.com

14.二连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敖日好代

电话:17547775746

邮箱:elhtwsb@sina.com

15.满洲里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孙瀛

电话:0470-8834991

邮箱:mzlswbzbzx@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 中央外事港澳机构
    外交部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 中国驻外使领馆
  • 驻港澳机构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 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 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
  • 港澳驻京办事处
    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澳门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办网站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上海市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海南省 重庆市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6
  • 蒙ICP备18002418号-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80号 联系电话:0471-4865605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 邮编:010098 网站支持IPv6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搜本站
集约化标识
  • 网站首页
  • 机构概况
  • 新闻中心
  • 党建工作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民间友好
  • 港澳事务
  • 互动交流
  •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服务 > APEC卡
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14 16:5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作为亚太地区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便利化工具,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国免签、快速通关,是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降低商务出行成本的核心利器。

为助力我区企业深度参与亚太经济合作,便利商务人员高效往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现将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政策、条件、流程及注意事项完整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指南申办。

一、APEC商务旅行卡介绍

(一)什么是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简称ABTC)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区域内商务人员自由流动推出的便利化举措。持卡人凭有效护照和旅行卡,可免办签证多次入境已批准的APEC经济体,并享受各经济体主要机场快速通关礼遇。

(二)覆盖经济体范围

APEC共有21个经济体,已全部加入商务旅行卡计划,具体分类如下:

1.免签入境16个经济体(中国籍持卡人可凭卡免签入境,卡背面标注对应英文缩写):澳大利亚、文莱、智利、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菲律宾、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新加坡、泰国、越南。

2.通关便利2个过渡成员:美国、加拿大为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不接受免签申请,但持卡人可在两国主要机场享受出入境快速通道服务,仍需提前办理对应商务签证。

3.互不适用说明: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不可凭卡出入上述地区。

(三)各经济体单次最长停留时长

持卡人每次入境停留期限依据各经济体规定执行,具体分为三档:

单次停留60天: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新加坡

单次停留90天:澳大利亚、文莱、智利、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秘鲁、俄罗斯、泰国、越南

单次停留180天:墨西哥

注:若旅行卡剩余有效期短于对应经济体停留时长,需在卡片有效期届满前离境。

二、核心优势

1.五年有效期,免除反复办签。一次申请获批后,5年有效期内可无限次往返已批准经济体,无需逐国办理商务签证,省去材料准备、预约面签、等待审批的时间与流程成本,临时商务洽谈、紧急项目对接可随时出发。

2.专属快速通道,大幅提升通关效率。各经济体主要国际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持卡人可享受优先通关礼遇,大幅缩短出入境排队等候时间,避免因通关延误影响重要商务行程。

3.降本增效,减轻企业跨境负担。单次多国商务签证费用累计高昂,APEC商务旅行卡一次缴费、五年有效,大幅降低企业签证办理成本;同时减少办签环节的人力投入,让企业将资源聚焦于业务拓展。

4.官方商务身份加持,提升跨境洽谈信任度。APEC商务旅行卡是亚太区域官方认可的商务通行凭证,体现企业正规经营资质与跨境业务实力,有助于提升商务洽谈中的信任度与通行便利度。

三、申办范围与资质条件

(一)申办企业范围

在内蒙古自治区内依法注册登记、资信良好、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含加工制造、货物贸易、金融、网络科技、物流、旅游、法律、会计等各类行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所属企业。

(二)申办企业资质标准

1.与APEC经济体有业务往来,企业员工5人以上。

2.企业上年度须完成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可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旅游类),可提供与APEC经济体的业务往来证明(包括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申请人过往APEC经济体商务签证记录等)申请专项审核。

4.企业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自治区直属企业及以下“白名单”企业可直接通过外交部官网提交材料,由自治区外办审核后申请办理APEC卡,无需盟市外办提前审核:中国企业500强、民企500强,自治区百强、纳税百强企业;境内各板块上市企业与境外上市本土企业;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境外投资重点企业,以及过往规范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无卡片出借及冒用违规记录的存量优质企业等。

(三)申办人员条件

1.为申办企业正式员工,入职满6个月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属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核心商务人员或技术人员。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建议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年,空白签证页充足。

3.无刑事犯罪记录,无APEC经济体拒签、遣返记录。

4.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

(四)不予适用范围

旅行卡不适用于学生、商务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就业/工作假期人员、职业运动员、新闻从业者、娱乐/音乐/艺术界人士等非商务出行人员。

四、申办材料清单

(一)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1.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正式公函。公函需包含:企业所属行业、员工人数、上年度纳税情况、上年度贸易/经营情况、与APEC经济体业务往来详情、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及无拒签记录说明、申办理由及人员名单。

2.申办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护照号码、从事行业、职务)。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有效期建议1年以上,空白页充足)。

5.申办企业为申请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特殊情况无法缴纳社保的,需提供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人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地或企业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记录时间需覆盖申请人出生日期至开具日)。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业务往来证明: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报关单;非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外商务合同、项目计划书等材料。

10.首次申办或管理规则调整的企业,需提交本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及领用流程》。

(二)材料提交方式

材料提交所属盟市外办审核,可发送至所属盟市外办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全称+APEC卡申办"。

(三)电子申报材料(系统上传要求)

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需登录外交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核心电子材料规格要求:

1.证件照: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建议宽550像素、高750像素,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2.签名照:纯白色背景、黑色加粗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建议宽550像素、高280像素,无边框、居中,JPG/JPEG格式,文件小于5M。

3.护照资料页扫描件:建议宽750像素、高550像素,无边框。

4.其余所有纸质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五、办理流程与系统操作

(一)线上系统注册与登录

申办全程通过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管理系统办理,系统地址: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

1.账号注册: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微信小程序扫描系统登录页二维码,授权后填写企业信息、设置账号密码完成注册。

2.登录方式:支持企业账号密码登录、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经办人账号登录三种方式。

3.经办人管理:企业主账号可在账户设置中新增、编辑经办人账号,分配申办操作权限。

4.进度通知:申请状态更新、经济体审批通过等信息将通过系统消息中心及注册邮箱同步推送。

(二)完整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属地外办初审→自治区外办复审→企业缴费→外交部终审→各经济体逐一签批→制卡发卡的多级审批流程:

1.企业准备材料提交到所属盟市外办。

2.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登录外交部系统完成信息填报、材料上传。

3.自治区外办线上审核后报送外交部领事司终审。

4.外交部将申请提交全部APEC经济体逐一进行入境审批。

5.全部经济体审批通过后,由外交部统一制卡,由各盟市外办通知企业领取或邮寄送达。

特殊业务:系统同时支持提前制卡(部分经济体审核后)、换补卡、未制卡仅更换护照、注销卡等业务,企业可根据需求在系统内对应模块提交申请。

(三)办理周期与收费标准

1.办理周期:因各经济体审批进度不同,整体办理周期通常为3-6个月,建议企业提前规划申办。

2.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首次申办、换发、补发均为720元/卡,由外交部统一收取;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不收取任何费用。

3.缴费方式:申请单进入"待缴费"状态后,企业在外交部系统内上传缴费凭证完成提交。

六、卡片核验与使用管理须知

(一)卡片核验要点

1.全部经济体批复完成的卡片,背面应有17个经济体英文缩写(含中国CHN);如缩写数量不足17个,分为两种情形:申请提前制卡(剩余未批复经济体仍在审批中)或经济体拒签(被拒签的经济体无法凭卡入境)。

2.未在卡背面标注缩写的经济体,对应签证未生效,不可持APEC卡前往该经济体进行商务访问。

(二)使用规范

1.旅行卡必须与申办时绑定的有效护照同时使用,二者缺一不可。

2.旅行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严禁转借、冒用,违者将被取消用卡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旅行卡仅适用于商务目的出行,不得用于旅游、探亲、访友、就医等非商务活动。

(三)签证覆盖风险提示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实行"单一有效签证"规则:如持卡人在旅行卡有效期内另行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入境签证并获批,后发的短期签证将自动覆盖有效期5年的APEC卡签证,导致旅行卡对该经济体失效。请勿在旅行卡有效期内重复申请上述经济体的同类签证。

(四)护照绑定与变更要求

旅行卡与申办所用护照为绑定关系,护照信息变更将导致卡片无法使用:

1.制卡完成前,如发生护照损毁、丢失、换发等情况,需立即联系自治区外办申请变更护照信息。

2.制卡完成后换发新护照的,需出具公函说明情况,退回旧卡并申请换发新卡。

(五)企业管理责任

1.国有企业旅行卡参照因公出国证件管理;民营企业由企业制定管理细则并报外办备案后自行管理。

2.持卡人离职或身份变动的,原单位须立即收回旅行卡并报送自治区外办办理注销。

3.自治区外办将不定期抽查企业用卡情况,出现以下情形将视情节采取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企业申办资格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卡片遗失、损毁、被冒用并造成严重后果;持卡人出访滞留不归,企业知情不报或拖延不报;利用旅行卡从事非法移民等违法活动。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提交申请后急需前往某经济体怎么办?如目标经济体已批准旅行卡申请,可向外交部申请提前制卡,待剩余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再申请换卡补足,但需再次缴纳制卡费用;如目标经济体尚未获批,可自行前往驻华使领馆申办短期商务签证。

2.旅行卡丢失或损毁了怎么办?持卡人应立即向所属企业报告,企业及时向自治区外办报备注销遗失卡片,并提交补发申请,按标准缴纳补卡费用后重新制卡。

3.旅行卡到期后如何续办?旅行卡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企业可提交续办申请,材料与流程和首次申办一致。

4.中介、旅行社可以代办APEC卡吗?不可以。APEC商务旅行卡仅由企业注册地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任何中介、旅行社均无代办资质,请勿轻信第三方代办机构,避免财产损失。

5.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受理申办吗?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暂不受理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

6.如何查询审批进度?企业可登录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系统,在"用户中心-我的申请单"中实时查看办理进度与经济体审批状态。

7.持APEC卡可以去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吗?不可以。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互不适用旅行卡政策,前往上述地区仍需按规定办理对应通行证件。

八、咨询与办理渠道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0142(EMS邮寄)

咨询电话:0471-4865694

官方网站:http://www.nmgfao.gov.cn/(服务大厅-APEC卡栏目)

电子邮箱:wsb_apec@163.com

2. 呼和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吴雪芳

电话:0471-4808607

邮箱:huwsbcgk@163.com

3. 包头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苏宇芬

电话:0472-6668288

邮箱:sarahmao@126.com

4. 乌海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安佳琪

电话:0473-8991525

邮箱:whswwsb@163.com

5. 赤峰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杨松桥

电话:0476-8356227

邮箱:cfwsb20160508@163.com

6. 通辽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陈志敏

电话:15947355830

邮箱:tlzfwb@163.com

7.鄂尔多斯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段俐宏

电话:13754075969

邮箱:ordosfao@126.com

8.呼伦贝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刘宇峰

电话:0470-8115855

邮箱:hlbewsb_apec@163.com

9.巴彦淖尔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温博

电话:0478-8655757 ,15148878888

邮箱:15148878888@163.com

10.乌兰察布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任建新

电话:15374744815

邮箱:wlcbswsb@163.com

11.兴安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劳新

电话:0482-5586957

邮箱:xamwsb_apec@163.com

12.锡林郭勒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乌音嘎

电话:15647995136

邮箱:xmwsb2019@163.com

13.阿拉善盟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雅如

电话:0483-8332817

邮箱:als_wsk@163.com

14.二连浩特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敖日好代

电话:17547775746

邮箱:elhtwsb@sina.com

15.满洲里市外事办公室

联系人:孙瀛

电话:0470-8834991

邮箱:mzlswbzbzx@163.com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2380号
  • 蒙ICP备18002418号-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96
  • 联系电话:0471-4865605 邮编:010098网站支持IPv6
  •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